福建省輕安工程建設有限公司
房屋租賃項目信息
我司名下產權的輕安大廈第三層房屋擬委托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組織的以“密封式報價加網絡競價”方式公開競價招租。
現對租賃標的廣泛征集競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賃標的
福州市華林路211號輕安大廈第三層房屋,建築麵積949.28㎡(另加緊鄰出租物業尚未取得產權證麵積 188.67㎡的免費使用權)。租賃期限5年,第一年年租金掛牌價為人民幣79.8萬元(即每月租金70.05元/平方米),從第三個年度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個年度租金的基礎上遞增5%。
二、標的基本情況及風險提示
租賃標的位於福州市華林路211號輕安大廈,該房屋為鋼混結構,總樓層16層。租賃標的現對外出租,原租期至2018年7月31日止。
三、租賃用途
除了餐飲、住宿酒店、超市、加工製造場所外合法用途均可。
四、承租人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企qi業ye資zi信xin良liang好hao,合he法fa經jing營ying,具ju有you獨du立li法fa人ren資zi格ge,應ying提ti供gong有you效xiao的de工gong商shang營ying業ye執zhi照zhao。與yu我wo司si曾zeng有you租zu賃lin關guan係xi,報bao名ming時shi還hai在zai欠qian租zu金jin的de不bu能neng報bao名ming參can加jia競jing標biao。
2.原承租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權,但必須參與競標承租。
3.本次招租不接受個人(自然人)參加競標承租。
4.標的競價保證金為人民幣10萬。
五、承租人應接受的基本條件
1.本租賃標的不得轉租。租賃履約保證金為該租賃房屋的3個月的租金。承租人應嚴格履行《租賃合同》條款約定;簽訂《租賃合同》後三日內即付首次租金,後續租賃期間每月10日前向出租方支付當月租金。逾期支付全部或部分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應向出租人支付應付而未付租金的1‰作為逾期付款違約金;逾期支付全部或部分租金超過三十日的,出租方有權單方麵無條件終止合同,收回租賃房屋。
2.承租人自租賃標的移交之日起享有兩個月裝修期,並免交兩個月租金。承租人自行負責辦理政府批準的有關手續(包括但不限於房屋裝修設施的消防報備、驗收許可等),並承擔相關費用。承租人對租賃房屋的裝修事宜,應按《租賃合同》的有關條款執行。
3.租(zu)賃(lin)房(fang)屋(wu)外(wai)部(bu)及(ji)樓(lou)層(ceng)內(nei)部(bu)公(gong)共(gong)部(bu)份(fen)的(de)廣(guang)告(gao)位(wei)權(quan)屬(shu)出(chu)租(zu)人(ren),承(cheng)租(zu)人(ren)若(ruo)需(xu)使(shi)用(yong),須(xu)經(jing)出(chu)租(zu)人(ren)書(shu)麵(mian)同(tong)意(yi)後(hou),方(fang)可(ke)設(she)置(zhi)與(yu)其(qi)經(jing)營(ying)相(xiang)關(guan)的(de)企(qi)業(ye)廣(guang)告(gao)。
六、公告期限:2018年4月2日—2018年4月17日。
七、聯係電話:; 聯係人:任先生;
地址:福州市華林路211號輕安大廈十三層。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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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係方式
地址:福州市華林路211號
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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